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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動態 / 防爆電機出口所需的檢驗認證步驟以及程序
一是合格評定程序。合格評定程序指各成員方對來源于其他成員方的產品按照技術法規與標準的要求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評定,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本國標準。一般包括取樣、檢測、檢查、評估、審核、注冊、認證、批準等程序,以及它們的組合運用程序。
防爆電機出口面臨的合格評定主要有尼日利亞SONCAP認證、美國UL認證、歐盟低電壓指令等。以尼日利亞SONCAP認證為例,出口到尼日利亞的管制產品必須獲得裝船前產品認證和強制性合格評定認證證書,該認證分為產品認證和批次認證兩個階段。
二是使館認證。使館認證是指一國外交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所在國公證機關或某些特殊機關的印章或該機關主管人員的簽字是否屬實。經過認證的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可為文件使用的有關當局承認。防爆電機產品涉及的使館認證主要包括產地證明、形式發票、提單、保險單等形式的商業認證。
三是裝船前檢驗。裝船前檢驗是向出口商和進口商提供的服務,包括對制造完畢但尚未裝船的設備或材料的詳細檢驗。
檢驗范圍包括質量、數量、包裝、標志和監裝。對于向實施進口認證計劃的國家出口產品時,裝船前檢驗對于貨物獲得進口證書是一個必要的步驟,若無此證書,該貨物就無法在目的地通關。
四是品質證書。當前,對防爆電機產品要求提供品質證書的國家主要是阿爾及利亞。阿爾及利亞規定所有出口到該國的產品均須出具品質證書,并在通關時提供原產地證書,未及時出具檢驗證書將無法在該國港口辦理進口通關手續。